各有关单位、各界人士: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排部署,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省民政厅、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征求意见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反馈给省民政厅。邮箱:767459512@qq.com。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联系人:省民政厅 康玉婷 024-23417510。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民政厅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