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界人士:
《关于明确全省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用林用地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征求意见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联系人:辽宁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顾晓卫
联系电话:024-81174177
传真:024-23932891(省厅办公室自动传真)
附件:关于明确全省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用林用地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宁省民政厅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