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箱系统
  • 报送系统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征求意见

对《辽宁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
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各界人士: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7部委《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规范引导养老机构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省民政厅牵头起草了《辽宁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征求意见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反馈给省民政厅。

  邮箱:lnmzylcjjgc@163.com。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联 系 人:省民政厅  刘颖达

  联系电话:024-23941568

  附件:《辽宁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民政厅

  2024年9月10日

【字体: 【打印】 【关闭】
  • 下一篇:
  • 上一篇: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民政厅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电话:024-83998446 网站地图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编:11001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818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9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49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