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箱系统
  • 报送系统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征求意见

对《辽宁省社会组织注销办法(试行)》
等4项办法(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工作需要,省民政厅拟于近期出台《辽宁省社会组织注销办法(试行)》《辽宁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辽宁省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完善《辽宁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实施办法》,欢迎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于征求意见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反馈给省民政厅。

  邮箱:3860061097@qq.com;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联系人:李京桥,024-83998413。

  附件:1.辽宁省社会组织注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辽宁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辽宁省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4.辽宁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实施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民政厅

2024年10月18日

【字体: 【打印】 【关闭】
  • 下一篇:
  • 上一篇: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民政厅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电话:024-83998446 网站地图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编:11001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818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9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49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