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界人士: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征求意见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联系人: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李河成
联系电话:024-23216042
传真:024-23932891(省厅办公室自动传真)
附件: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民政厅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