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界人士: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满足我省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省民政厅牵头起草了《辽宁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征求意见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反馈给省民政厅。邮箱:lnmzylcjjgc@163.com。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联系人:赵美涵,024-23510692。
附件:《辽宁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
辽宁省民政厅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