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地方金融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供销合作社、邮政管理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向新向好部署和民政部关于“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要求,打造地名多业融合应用场景,充分发挥地名繁荣文旅产业、带动消费升级的积极作用,打造“地名经济”新亮点,现就协同推动地名多业融合赋能经济向新向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名+产品”赋能经济向新
1.强化地名品牌意识培育。提升“地名+产品”赋能经济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地名品牌产品,依法纳入现行消费促进政策覆盖范围,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地名品牌经营主体的合理融资需求予以支持。常态化开展地名标识经济价值、品牌价值宣讲,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树立地名公共品牌意识,推动地名从基础标识向品牌资产、文化符号转变。(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各市相关部门)
2.打造地名特色产品品牌。结合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气候好产品”“辽宁优品”等区域性公共品牌评定工作,在品牌培育申报、包装设计、宣传推广中深度融入地名元素与地名文化,讲好“地名+农产品、手工艺品”故事,培育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地名标识品牌和地名IP。(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各市相关部门)
3.优化特色产业空间布局。系统梳理与农作物相关的乡村地名历史沿革,厘清历史地名覆盖范围与产业关联,以地名文化为纽带优化现代经济作物种植片区布局,推动历史地名资源与现代农业产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农业农村厅,各市相关部门)
二、“地名+美食”推动消费向好。
4.挖掘地名美食文化底蕴。深入挖掘辽菜及地方特色菜系文化内涵,系统解码地名历史沿革与地方美食的渊源典故,整理地名史话与美食谱系故事,建立健全地名与美食传承发展体系。(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商务厅,各市相关部门)
5.打造地域美食消费场景。构建“地名+美食”数字化推广体系,加强地名品牌美食信息采集上图、标准地名标识推送,编制发布地名美食地图,打造“跟着地域美食”特色消费新场景、新热点,带动餐饮消费提质扩容。(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商务厅,各市相关部门)
三、“地名+文旅”深化融合发展。
6.丰富地名文旅宣传载体。将地名文化深度融入旅游指南、旅游地图、景区讲解等宣介材料,鼓励开发地名文创、地名伴手礼等特色商品,提升文旅产品文化辨识度。(责任单位:省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各市相关部门)
7.打造地名文化旅游景观。因地制宜建设地名文化主题广场、主题公园、文化长廊、口袋公园等阵地,开发“地名云上游”“沿着地名去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地名元素融入景观设计、街区风貌提升等领域。(责任单位:省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各市相关部门)
8.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传播。开展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地名文化文物及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加大地名文化遗产和地名承载的特色风貌保护力度。在城乡建设中,就近就地就便对承载优秀文化的历史地名进行活化利用、移植派生延续地名文脉,推动地名文化融入农村数字博物馆、非遗数字化保护、文艺作品创作,培育“大地有名”“山水有名”“家乡有名”宣传品牌,立体化呈现地名特色。(责任单位:省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各市相关部门)
四、“地名+电商”擦亮产业名片。
9.完善地名信息上图入库。引导经营主体通过“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全面采集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电商基地、老字号、采摘园、产业园等信息,规范标注至互联网地图,提升精准导航与便民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社、邮政管理局,各市相关部门)
10.规范乡村农户门牌设置。加大无名村路、产业路、资源路等命名设标力度,鼓励地名标志多杆、多牌合一设置。按建筑物门(楼)编码标准为乡村企业、商业网点、居民区编制门(楼)牌号,打通快递进村入户、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各市相关部门)
11.推广智慧地名标识应用。鼓励在街路牌、地名标志上设置二维码,集成特色产业推介、交通导航、餐饮住宿、线上下单等功能,实现“一码通览、一键直达”,提升地名服务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省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民政局)
五、“地名+体育”激活发展动能。
12.策划地名主题体育活动。结合地域特色策划冰雪节、露营节、徒步季等地名文化主题体育活动,推动地名文化与群众体育、休闲健身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民政厅、体育局,各市相关部门)
13.培育地名特色体育赛事。将历史地名、景观地名、红色地名串联融入马拉松、越野赛、骑行赛等赛事路线,结合“十五冬”“东北超”“三大球”等体育赛事,打造“地名+体育”品牌,引导群众“跟着地名去运动”,带动沿线文旅消费。(责任单位:省民政厅、体育局,各市相关部门)
六、“地名+康养”培育新兴业态。
14.依托地名资源发展康养产业。依托古村落地名、温泉地名、森林地名等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康养民宿、康养小镇、森林康养、温泉康养等新业态。(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各市相关部门)
15.打造地名特色康养品牌。将地名文化、乡土文化融入康养服务、健康体验、养生项目,打造具有地域辨识度的“地名+康养”品牌,推动养老产业、健康产业与地名文化融合升级。(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各市相关部门)
七、加强工作统筹和保障支持。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联动推进机制,加大部门项目、资金、资源、场所等多元要素保障支持力度,针对不同的地名应用场景,制定适宜业态融合的可行性方案,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地名、旅游、餐饮等社会组织引领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地名与产业融合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统筹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地名多业融合主题宣传,讲好地名赋能产业、服务民生、推动发展的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地名工作的良好氛围。
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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