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民发〔2026〕18号
各市民政局、政法委、发改委、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医保局、残联:
为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24〕47号),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制定《辽宁省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清单(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委政法委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司法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