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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辽宁省“十五五”应对人口老龄化规划》研究单位的公告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前布局各项应对措施,从全局高度健全完善政策体系,缓解我省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我厅拟采购第三方机构开展《辽宁省十五五应对人口老龄化规划》研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课题研究单位。有关事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辽宁省十五五应对人口老龄化规划课题研究。

  组织方式

  厅采购办自行组织。

  (三)最高限价(含税)

  28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

  1.采取文献研究等方式,研究亚洲、欧洲、美洲等进入老龄化社会较早、老龄化程度较重、应对老龄化策略较好的国家的对策、经验、做法及启示;研究国内先进省份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2.采取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掌握全省各地老龄和养老工作现状借鉴发达国家和先进省份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辽宁省十五五应对人口老龄化规划》文本初稿。协助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部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3.紧密衔接国家老龄规划、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进度,按我厅要求,不断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直到规划发布为止

  4.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时间。课题承办单位原则上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中期成果10电子版1,在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提交最终报告纸质版10电子版1

  (五)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双方权利义务完成止。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基础,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智库等。

  (二)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课题组负责人需要获得所在单位同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

  (四)课题承办单位应按照省民政厅有关要求按时组织开展开题、中期评估、提交研究成果、终期验收等工作。课题执行时间原则上4个月以内。

  (五)课题成果知识产权属于省民政厅,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限:截至20258817:00(以寄送时间邮戳为准)。

  (二)申报材料:请按要求如实填写《辽宁省民政厅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将一式3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邮寄至辽宁省民政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邮政编码100068,信封上请注明申报研究课题

  、采购方式

  (一)确定供应商

  由省民政厅采购办按照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合作供应商。省民政厅与确定合作机构签订采购服务合同(协议)。

  (二)付款方式

  合同(协议)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的款项,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商议解决)。

  联系人:陈瑞琦,联系电话:024-23936432

  

  附件:1.课题研究指南

               2.辽宁省民政厅研究课题申报书

                  3.评分细则

  辽宁省民政厅

  202586

                    

附件1.课题研究指南.docx

附件2.辽宁省民政厅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附件3.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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